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刘沛尧、王瑞、瞿喆合计持有公司83,253,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18%,计划在可减持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90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刘沛尧、王瑞、瞿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万股) (%)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18日 11.46 69 0.4988
刘士钢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21日 11.82 56 0.4048
合 计 - - 125 0.9036
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未减持
本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42.1320 52.35 7117.1320 51.45
刘士钢 其中:无限售条 1810.5330 13.0874 1685.5330 12.185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5431.5990 39.2623 5431.5990 39.2683
份
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持股情
况无变化。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具体情况和整改措施
1、刘士钢先生上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
日,系错误将“交易日”理解为“自然日”,对定义理解有误,造成
此次提前减持。除了上述减持外,截止目前,刘士钢先生未发生其他
违规减持行为。
2、刘士钢先生一直以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违规减持系错误将“交易日”理解为“自然日”所致,刘士钢先生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本次减持未造成公司股价波动。刘士钢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知悉新的监管规则,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已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了专项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传递和培训工作,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除刘士钢先生因错误理解“交易日”和“自然日”导致提前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士钢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