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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3 深市 东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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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5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董事长)、薛百华先生、周留征先生、杨骁腾先生
  独立董事:孙殿义先生、范玉顺先生、祁怀锦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成员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祁怀锦、杨骁腾、孙殿义            祁怀锦

        战略委员会              李平、薛百华、范玉顺、孙殿义          李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殿义、祁怀锦、李平            孙殿义

        提名委员会                  范玉顺、李平、祁怀锦            范玉顺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灿先生、郭丽萍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王爱莲女士(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总经理:李平先生

  高级副总经理:闫志伟先生、李晓东先生、江潮升先生和李霞女士

  财务负责人:李霞女士

  原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先生已任期届满,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长李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柯学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柯学礼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15 层

  电    话:010-88793012

  传    真:010-88799850

  电子信箱:ir@kyland.com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原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先生已任期届满,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因换届选举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附件:

    1、李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
核工程研究院工程师;香港联视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区行政总监;大唐电信集团十维电信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十四届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委员、第十五届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第十届北京市石景山区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互联网智库委员会专家。

    截至目前,李平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739,5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闫志伟先生,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北
京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软件经理、系统架构师、开发代表、维护经理、产品规划经理;2016 年 2 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中央研究院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闫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晓东,男,汉族,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
学硕士研究生、EMBA,工程师职称,历任共青团当阳市委副书记、当阳市统
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当阳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湖北省宜昌市建投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昌健康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江潮升,男,汉族,198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毕
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本科。历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区域总监,霍尼韦尔安防(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BU 副总经理;2020 年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BU 执行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潮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