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5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1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21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13 元/股。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4.13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92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13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
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4.13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4、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3,123.4061 万股的 1.88%。其中调整前的首次授予92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90%;调整前预留 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10%。
5、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39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核心人员(包含外籍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公司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且海外业务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将该等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牢牢绑定,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划授出权益 划公告日股
数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曹宏喜 中国 董事 40.00 4.00% 0.08%
闫志伟 中国 高级副总经理 50.00 5.00% 0.09%
李霞 中国 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 40.00 4.00% 0.08%
总监
江潮升 中国 高级副总经理 50.00 5.00% 0.09%
李晓东 中国 高级副总经理 50.00 5.00% 0.09%
吴建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5.00 1.50% 0.03%
黄昭鸣 中国香港 解决方案专家 40.00 4.00% 0.08%
傅学勇 中国台湾 新加坡子公司总经理 5.00 0.50% 0.01%
Frank Peter 德国 德国子公司副总经理 5.00 0.50% 0.01%
Gudat
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核心人员(共 130 人) 634.00 63.40% 1.19%
预留部分 71.00 7.10% 0.13%
合计 1,000.00 100.00% 1.8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含 2022 年 9 月 30 日)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