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3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6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8.0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99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0 万股,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1,384.40 万股,部分预留授予 67.60 万股;本次授予剩余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48.00 万股。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土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9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其摘要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99 元/股,因此,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99 元/股。
4、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1,098.0897 万股的 2.94%。其中首次授予 1,43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5.53%;预留 67.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47%。
5、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核心人员(包含外籍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6、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
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2021 年 10 月 31 日)授
予的,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剩余部分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剩余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1、2021 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5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2、2021 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
收入额不低于 0.5 亿元;
3、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10 亿元。
1、2022 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6.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2022 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
收入额不低于 2 亿元;
3、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13 亿元。
1、2023 年工业互联网网络产品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9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2023 年工业互联网边缘控制计算产品及工业软件产品和配套服务营业
收入额不低于 5 亿元;
3、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额不低于 17 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1、2021 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