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 01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闫志伟先生、李晓东先生、江潮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李霞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简历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吴建国先生和王成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吴建国、王成魁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15 层
电 话:010-88793012
传 真:010-88799850
电子信箱:ir@kyland.com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件:
1、李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北京
核工程研究院工程师;香港联视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区行政总监;大唐电信集团十维电信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十四届北京市工商联执委、第九届北京市石景山区工商联副主席;北京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理事长;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李平先生持有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569,517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闫志伟先生,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北
京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软件经理、系统架构师、开发代表、维护经理、产品规划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闫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晓东先生,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研究生、EMBA,工程师职称。历任共青团当阳市委副书记、当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当阳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湖北省宜昌市建投集团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昌健康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21年 4 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江潮升先生,1981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桂
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本科。历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区域总监,霍尼韦尔安防(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BU 副总经理;2020 年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BU 执行总经理;现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潮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李霞女士, 1979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北京交通大
学会计学研究生。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处主管、内控风险处处长;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21 年 4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吴建国先生,1978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
生。2005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航投资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海航投资董事会秘书。201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吴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王成魁先生,199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化工大学法学
学士学位。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北京喂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4 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王成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