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79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 年 9 月 9 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
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67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7.24 亿元。审计服务情况: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为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萱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自从 1996 年开始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25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峰先生,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了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天职国际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天职国际已经与信永中和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信永中和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5.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