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可信终端的安全管理平台”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9.1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珲 齐越 杨逢柱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