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3)013 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涂海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3 号),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5,000 万
元 。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999,971.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811,320.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188,650.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66 号)。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重组现金对价、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1 支付现金对价 41,720.00
2 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 25,000.00
3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5,998.87
合计 82,718.87
(二)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资金 8,000 万元变更用于“新能源与汽车国内战略布局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1 支付现金对价 41,720.00
2 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 17,000.00
3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5,998.87
4 新能源与汽车国内战略布局项目 8,000.00
合计 82,718.87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17,000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科技”)实施,拟在绵阳市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购置工业用地 60 亩左右,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建筑面积约 23,780 平方米;根据市场需求、项目产品生产的工艺特点和产品性能要求,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实现光电连接器规模生产。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变更后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截至 2022 年 12
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月31日投资进度
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 25,000.00 17,000.00 10,767.40 63.3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在前期可行性分析论证基础上,由于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整体建设进度放缓。主要影响因素如下:本项
目在 2016 年立项后,拟布局的新能源及通信等行业发生政策性变化,公司整体产能需求放缓;在 2020 年至今新能源行业逐步从政策牵引向市场化演变过程中,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后聚焦新客户新项目,业务的孵化及量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充分利用原有产能的同时根据业务情况有序布局新产能,使得上述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下阶段公司将按照规划部署,有
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项目延期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永贵电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