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2)002 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5日14:30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1)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6,421,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05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3,477,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38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94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4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 意 205,317,740股 ,占出 席会 议有表 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4655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弃权1,0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17%;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1,0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5 %。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 意 205,317,740股 ,占出 席会 议有表 决权 股份 总数的
99.4655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弃权1,0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17%;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1,0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5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倪金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