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02号
华 鹏 飞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5949),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博韩伟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韩伟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博韩伟业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