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3)05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倩女士的通知,获悉张京豫先生
于2023年7月18日将其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手续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同
时张京豫先生及张倩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
限公司并于2023年7月18日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 (%)
张京豫 是 44,000,000 49.79 7.82 2023 年 4 2023 年 7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月 14 日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股东名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称 第一大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如是,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 (%) 售类型)
张京豫 35,000,000 39.61 6.22 2023 年 7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新 偿还
是 否 否 月 18 日 质押登记 投集团有限 债务
张倩 15,680,000 72.24 2.79 手续之日 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未
东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押股份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称 (%) (%)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张
京 88,364,325 15.70 0 35,000,000 39.61 6.22 35,000,000 100.00 31,273,244 58.60
豫
张
倩 21,704,016 3.86 0 15,680,000 72.24 2.79 15,680,000 100.00 598,012 9.93
齐
昌 7,449,975 1.32 0 0 0.00 0.00 0 0 5,587,481 75.00
凤
张
光 1,518,800 0.27 0 0 0.00 0.00 0 0 1,139,100 75.00
明
张 1,140,000
超 1,520,000 0.27 0 0 0.00 0.00 0 0 75.00
合
计 120,557,116 21.43 0 50,680,000 42.04 9.01 50,680,000 100.00 39,737,837 56.87
注:以上限售股类型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到期期限 质押股份累计数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对应融资金额
(万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0 0.00% 0.00% 0
未来一年内 5,068 42.04% 9.01% 9,0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通过连续质押、投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还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4、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质押凭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