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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103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及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董事会决议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十二个月(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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