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023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阳持有的公司27,361,300股股份被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杨阳女士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 一大股东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执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 (%) 行人名称
动人
杨阳 否 1,300 0.004 0.0003 2020.5.29 2021.3.26 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的情况
股东 持股比 累计质押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质押冻 占公司总 质权人/司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结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结数量 股本比例 法冻结执行
(%) (%) (股) (%) 人
宏信证券有
27,361,300 5.74 限责任公司
杨阳 30,593,322 6.42 30,514,399 99.74 6.40
3,153,099 0.66 张京豫
四川省成都
27,360,000 5.74 市中级人民
法院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李长军、杨阳拟实施业绩承诺补
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号),根据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杨阳女士及其配偶李长军先生签署的《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业绩的承诺函》约定,李长军及杨阳应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
业绩承诺补偿,应补偿公司现金总额 541,469,956.59 元。2021 年 1 月 13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业绩补偿实施进展暨收到<承诺函争议案仲裁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受理杨阳
及李长军关于其业绩承诺争议/纠纷的仲裁,申请撤销业绩补偿的承诺,目前仲
裁尚未裁决,业绩补偿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能否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
续关注相关仲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