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9月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71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2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9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571万股,授予价格为5.2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5.20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额的比例
林建芬 副总裁、董事 30 5.25% 0.07%
李玲玲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3 2.28% 0.03%
仇梁 副总裁、董事 10 1.75% 0.02%
刘中尽 副总裁、董事 5 0.88% 0.01%
张宏业 董事 5 0.88%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508 88.97% 1.18%
人员(120 人)
合计(125 人) 571 100.00% 1.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4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2-2023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37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2-2024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8.88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若公司未达成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