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3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式为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价格不超过 14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权益
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不超过 13.90 元/股。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数量 51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最高成交价为 9.95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9.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06,727.4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数量、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 年 7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7
月 12 日、7 月 13 日、7 月 14 日、7 月 15 日、7 月 1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 15,046,786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761,696.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