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性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鸿 李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