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2019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17,830,299.5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783,029.95 元,减去 2019 年度对股东的分配 214,574,916.50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734,596,027.29 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16,068,380.38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的股东回报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9,119,485 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 51,660 股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数量 1,146,800 股后的 427,921,0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暂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基数 427,921,025 股测算,2019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13,960,512.50 元。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