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7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563,4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38,563,4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9,414,25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8年5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 00*****316 杨斌
3 08*****898 石河子金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4 01*****540 施正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日。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34元/股调整为7.86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03元/股调整为8.79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51,704,012 21.67 41,363,209 93,067,221 21.67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86,859,462 78.33 149,487,569 336,347,031 78.33
股份
股份总数 238,563,474 100 190,850,779 429,414,253 100
注:转增股本总数与分项求和差异系零碎股向下取整所致,零碎股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八、摊薄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29,414,253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107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金卡智能证券事务部咨询联系人:马芳芬、邓雯晴
咨询电话:0571-56615623
传真电话:0571-56615621
十、备查文件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