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3‐033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股份”或“公司”)决定使用超
募资金以人民币7,800万元的价格收购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辰投资”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
2、本次收购华辰投资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政府定价、依赖单一燃气供应商、业务整合、核心
人员流失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2年8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46,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339.72万
元。根据《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2个项目,总投资为19,566.52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3,773.20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
金”)。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
汇会验[2012]2403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0日,公司与刘光辉、刘剑增、钱伟、李海潮、山西金邦能源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7,800万元收购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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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刘剑增、钱伟、李海潮、山西金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华辰
投资845.80万元出资即23.4944%的股权、208.40万元出资即5.7889%的股权、
414.80万元出资即11.5222%的股权、391万元出资即10.8611%的股权、300万元出
资即8.3333%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辰投资60.00%的股权,
刘光辉持有华辰投资25.00%的股权,刘剑增持有华辰投资15.00%的股权,具体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60.00 60.00
2 刘光辉 900.00 25.00
3 刘剑增 540.00 15.00
合 计 3,600.00 100.00
2、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21日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
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光辉、刘剑增、钱伟、李海潮、山西金
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用超募资金7,800万元收购
刘光辉、刘剑增、钱伟、李海潮、山西金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辰投
资合计60.00%股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3、本次收购华辰投资60.00%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刘光辉
身份证号码:6402021963083*****;
住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持有目标公司23.4944%的股权(合计人民币845.8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刘剑增
身份证号:4107281964032*****;
2
住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持有目标公司5.7889%的股权(合计人民币208.40万元的注册资本)。
3、钱伟
身份证号:6402021969090*****;
住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持有目标公司11.5222%的股权(合计人民币414.8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李海潮
身份证号:6402021961100*****;
住址:宁夏石嘴山市兴庆区*****;
持有目标公司10.8611%的股权(合计人民币391万元的注册资本)。
5、山西金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金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4号城墙花园商务楼14层;经
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清洁能源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及服务;供热节能产品
的开发及技术服务;水暖电安装;照明设备的研究与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耗
材、钢材、生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
配件、电子仪器仪表、矿山机械设备、铁合金、冶金炉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
械设备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许可项目按许可证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