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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8 深市 长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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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4

长亮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187,1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7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17,166,857.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796,796.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9,370,061.13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
第 441C000225 号),截止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使用计划(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    34,483.02                  25,267.53
          金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2      “星云”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    12,028.79                          -
          项目

  3      云原生数字生产力平台建设项      9,273.33                  9,114.15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20.00                  6,555.33

                合计                    68,605.14                  40,937.01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结合当前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35%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7 亿元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904.5 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
次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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