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05
2024 年 4 月 17 日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长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对公司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实质性承诺,可能与未来实际经营成果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市场竞争风险、产品研发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商誉减值计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风险”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31871682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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