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4 年 4
月 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1 时至 12 时在公司
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事 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 3 人,为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劲松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2023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 2024 年公司经营层能够认真总结 2023 年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得失,提升盈利能力,完成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目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
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分别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2023 年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审计合同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 2023 年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16.6 万元(含税)。
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2024 年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分别向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5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王长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因王长春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所以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在 2023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未超过经审批的年度预计金额,且 2024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即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 130 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 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按照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的标准,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并另行领取行政职务(含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薪酬;
3、 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魏锋先生、李劲松先生、郑康先生、赵伟宏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