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6,700 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10 人,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952%,回购价格为 5.52 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3,845,784 元。
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31,471,562 股变更为 730,774,862 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31,471,562 元变更为人民币 730,774,862 元。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23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2、2022 年 8 月 27 日至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 16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考虑,上述 1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23
人调整为 507 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1,174.17 万股/万份调整为 1,105.77 万股/
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86 名调整为 470 名,授予数量由 1,124.30 万股调整为 1,055.90 万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不再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万股/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70 名调整为 463 名,授予数量由 1,055.90 万股调整为 1,047.10 万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不变。
5、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票期权首次登记完成日
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6、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李永
恩、TAN TZE SHEN 等 10 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696,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李永恩、TAN TZE SHEN 等 10 名
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6,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52 元/股。
8、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永
恩、TAN TZE SHEN 等 8 人现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解锁条件,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同时,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熊琳女士、陈振兴先生等 2 人因职务变动不再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第八条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6,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6,7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952%。
3、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52元/
股,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为原价回购,回购价格为 5.52 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45,784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验资及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279号)。审验结果为,截至2023年6月5日止,公司已回购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696,700股,减少注册资本696,7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730,774,86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0,774,862.00元。
2023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李永恩、TAN TZE SHEN等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已经完成。本次注销涉及人数10人,涉及股份数696,7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952%。
四、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31,471,562股变更为730,774,862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064,270 15.73% -696,700 114,367,570 15.6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4,593,270 14.30% 104,593,270 14.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471,000 1.43% -696,700 9,774,300 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6,407,292 84.27% 616,407,292 84.35%
三、总股本 731,471,562 100.00% -696,700 730,774,862 100.00%
五、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