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适应各地监管要求,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以及上海市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拟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A 座 5 层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分公司负责人:周金平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拟设立杭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营业场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 482 号 A 楼 7 层 701 室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分公司负责人:袁海平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拟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 22 号 1 号楼 7 层 A802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分公司负责人:贾鸿莉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5E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分公司负责人:吴绍凡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公司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以及上海市设立分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适应各地监管要求,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