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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
(2022 年 4 月)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购买、出售 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购买、出售
资产的事项; 资产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 1.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
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 子女配偶的父母发生的关联交易;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
3.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4.与关联人发生的、且协议中未约定具体交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 3.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5.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出席董事会 4.与关联人发生的、且协议中未约定具体交
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5.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出席董事会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项。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在有关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允许股 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使其他职权的,股东大会作出的授权决议应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当明确、具体。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在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允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
使其他职权的,股东大会作出的授权决议应
当明确、具体。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董事会、独立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
贷款、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贷款、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 5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 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
且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且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0 万 10%以上且低于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0 万
元以上; 元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10%以上且低于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50%,且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至 5%的关联交易;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至 5%的关联交易;
(八)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 (八)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且需遵守以下规 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且需遵守以下规则: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 则: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 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
出决议。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担保事项需经董 出决议。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 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对外提供担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