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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长亮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春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152,727,98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2,916,4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8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9,811,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599%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028,9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3 人,代表股份 2,818,1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06%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210,7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5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2,679,1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该议
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4,796,83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2%;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88%;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长春回避表决。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8,548,408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2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长春、魏锋、郑康、赵伟宏、李劲松回避表决。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5,980,1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6%;反对票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4%;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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