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810,26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81,810,26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22,715,403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86 王长春
2 08*****975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00*****073 郑康
4 01*****847 魏锋
5 01*****816 宫兴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084,560 22.85% 55,042,280 165,126,840 22.85%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371,725,709 77.15% 185,862,854 557,588,563 77.15%
股
三、股份总数 481,810,269 100% 240,905,134 722,715,403 1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22,715,403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 0.1908 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5 层
咨询联系人:王野行
咨询电话:0755-86168118-828
传真电话:0755-861681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