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长春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集中竞价交
易须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3%。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现将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921,450 15.76 75,921,450 15.76
王长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80,363 3.94 18,980,363 3.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941,087 11.82 56,941,087 11.8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王长春先生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
形。
3、王长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