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持股变动的情况说明
2018年9月6日,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亮科技”)收到公司董事肖映辉、徐江和高级管理人员宫兴华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要,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数量(股) 均价(元)
例
2018年9月5
肖映辉 大宗交易 1,090,000 27.09 0.34%
日
2018年9月5
徐江 大宗交易 381,000 27.09 0.12%
日
2018年9月6
徐江 大宗交易 339,000 27.14 0.11%
日
2018年9月6
徐江 大宗交易 360,000 27.14 0.11%
日
2018年9月6
宫兴华 大宗交易 339,000 27.14 0.11%
日
合计 - - 2,509,000 - 0.78%
本次减持后,肖映辉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73,195 1.70% 4,383,195 1.3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1,368,299 0.43% 278,299 0.09%
肖映辉
份
有限售条件股
4,104,896 1.28% 4,104,896 1.28%
份
合计持有股份 6,756,000 2.10% 5,676,000 1.7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1,689,000 0.53% 609,000 0.19%
徐江
份
有限售条件股
5,067,000 1.58% 5,067,000 1.58%
份
合计持有股份 5,404,000 1.68% 5,065,000 1.5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1,351,000 0.42% 1,012,000 0.31%
宫兴华
份
有限售条件股
4,053,000 1.26% 4,053,000 1.26%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肖映辉、徐江和高级管理人员宫兴华的本次减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肖映辉、徐江和宫兴华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发起设立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质押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质押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从公司离职的,无论何种原因,从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质押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离职之日尚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离职时公司发起设立未满二十四个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满二十四个月,则前述离职后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限从至公司发起设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均届满二十四个月之日起计算。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相关违反行为净收益的百分之八十(80%)归属公司。在上述承诺期限均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所持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25%)。
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存在违背其承诺的情况。
3、本次交易行为按规定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肖映辉、徐江和宫兴华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也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4、本次减持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