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13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024,849,989.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668,07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38,239,087.79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74,794,749.44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469,65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872,418,220股扣减回购股份7,469,650股后864,948,57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91,290,787.76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