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境内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境内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杭州泰格医药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杭州泰格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 司。 公司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
《准予变更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 《准予变更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
1 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0]276号) 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10]276
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10 年 11 月 4 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33000076823762XE。 9133000076823762XE。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243.836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241.8220
2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于 2012 年 7月 3日经中国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 万股(以下简称“A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 万股(以下简称“A
股”)。 股”)。
3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7,243.8364万股,均为普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7,241.8220万股,均为普
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持 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持
有 749,313,5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有 749,293,4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
85.89%;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85.89%;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有
123,12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14.11%。 123,12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约14.11%。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百七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第二百七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4 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 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
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