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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2-04-02

泰格医药: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如委托合适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公司将及时公告。如最终未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员工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782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3人。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26,628.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缴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两个产品,分别为泰格医药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1号与2号(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完成设立为准,下同),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存续期内,持股计划1号将由董事会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管理;持股计划2号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6、本次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暨“员工持股计划1号”、“员工持股计划2号”资产规模上限分别为14,137.35万元(含)、12,490.65万元(含),合计的资产规模上限为26,628.00万元(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以自筹资金方式分别认购泰格医药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1号及2号份额。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泰格医药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360.81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136%;其中,预留股数为5.00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3858%,
预留份额的持有人、锁定期及考核标准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均为73.80元/股。

  9、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员工持股计划最终从公司股票回购账户过户的情况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将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1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额外锁定期,指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14、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  录...... 7
释  义...... 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9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及规模...... 12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与锁定期等...... 14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7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7
七、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22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理办法...... 23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25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6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7
十二、其他 ...... 28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泰格医药、本公司、公司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次员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
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
案修订稿)》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持有人/持股员工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泰格医药的总经理、联席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标的股票                    指  指本持股计划持有的泰格医药A股普通股股票

委托人                      指  泰格医药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4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

《监管指引第2号》            指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正式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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