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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7 深市 泰格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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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2-02-15

泰格医药:回购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2)007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A股股权激励计划或A股员工持股计划。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3、回购数量: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0.00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8.3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88%,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2780%;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416.6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76%,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55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A股股权激励计划或A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6、回购方案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其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上述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的计划,用于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将作为后期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已发行社会公众股。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元的额度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120.00元/股)的范围内。若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0.00元/股,按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数量为 208.33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88%,占公司当前 A 股总股本的
0.2780%;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416.6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76%,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55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
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使用此前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募集资金。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0.00 元/股(含 120.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拟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a. 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 如公司董事会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b.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c.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a. 开盘集合竞价;

    b. 收盘前半小时内;

    c.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77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20.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208.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3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416.67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                      回购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94,773      21.50      191,761,439      21.98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843,591      78.50      680,676,925      78.02

  总股本      872,438,364      100        872,438,364        100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                      回购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94,773      21.50      189,678,106      21.7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843,591      78.50      682,760,258      78.26

  总股本      872,438,364      100        872,438,364        100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对本次回购A股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
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195,520.79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8,336.69万元,流动资产为1,045,722.48万元。假设此次最高回购金额5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2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91%,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4.78%。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776%,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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