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1)071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9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六名增至七名,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叶小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灏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JunGao(高峻)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晓春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晓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辞职以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阮新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辞职以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吴灏,男,中国籍,1967 年 7月生,研究生学历。吴灏先生有 17 年医药行业从业经
验,1994 年 8 月-1999 年 10 月任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产品/项目经理。1999
年10月-2002年12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组经理。2003年1 月-2007年7月任卫材(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7 年8 月-2009 年1 月任赛生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市场/事业拓展部总监。2010年3月-2020年1月任美信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1月加入泰格医药,现担任公司联席总裁。
截至公告日,吴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晓春女士,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泰格咨询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161,774 股,持股比例为6.55%。曹晓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日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自2010年起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晓日女士于2012年10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李晓日女士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44股,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仍处于限售期。李晓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新卉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加入公司证券部。阮新卉女士于2018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阮新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阮新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