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1)023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瑞华-泰格基金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投资平台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与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华”)共同发起设立瑞华-泰格基金(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
本次投资主体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JYT3P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郭顺根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瑞华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江苏瑞华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25801。
三、合作模式
1、瑞华-泰格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0亿元
2、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可延长2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
3、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责任
4、公司拟通过所属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购的出资额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
四、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大健康行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三个领域。其中:生物医药领域,合伙企业重点关注创新药物研发类公司、化学制药类项目及企业、生物制药类项目及企业;医疗器械领域,合伙企业重点关注诊断试剂、高值耗材、生物材料;医疗服务领域,合伙企业重点关注信息化移动医疗、健康体检机构、连锁专科医院。
五、经营管理
1、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1)从事抵押、担保、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2)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任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不包括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
(3)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5)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除非经合伙人大会同意;
2、投资期内(含投资延长期),每年管理费为合伙企业承诺出资总额的2%;退出期每年管理费为尚未收回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总额的2%;回收延长期和清算期内,不需支付管理费。
3、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回收的资金,应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并以此进行分配。单个项目退出的资金,按以下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成本及费用;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金额使得其在前述第(1)款项下取得累计分配金额实现8%/年的收益率;
(3)返还普通合伙人成本及费用;
(4)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款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2)款取得的优先回报/80%*20%金额;
(5)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可以结合公司在生物健康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