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如委托合适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公司将及时公告。如公司最终未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牌、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缴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如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由董事会选择合适的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并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如未与任何一家管理机构达成合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
7、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公司回购股份成交均价44.25元/股。
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最终员工持股计划从公司股票回购账户过户的情况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11、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 录...... 6
释 义......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及规模...... 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与锁定期等......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1
六、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15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的处理办法...... 16
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18
九、其他 ...... 18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泰格医药 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次员 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工持股计划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 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案)》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泰格医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高级管理人员 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持有人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泰
格医药A股股票
委托人 指 2020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第 4 号》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正式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0人,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员工: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及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份数上限为1,500万份(含)。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
持有人应当按相关约定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