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0)109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嘉兴格琳绿番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投资平台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嘉兴格琳绿番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0万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嘉兴格琳绿番茄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UE7K1Q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5室-95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格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谷澜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LP1E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响椿路5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铭曦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4516301R
注册资本:67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421号301、401房
法定代表人:张军洲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
上述三家公司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嘉兴格琳绿番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0万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3、合伙企业投资方向: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医疗与生物技术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
4、普通合伙人:嘉兴格琳绿番茄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存续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延长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1)年。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为“退出期”。退出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如有延长,则自退出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解散之日为“延长期”。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0万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2、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医疗与生物技术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
3、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延长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1)年。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为“退出期”。退出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如有延长,则自退出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解散之日为“延长期”。
4、嘉兴格琳绿番茄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并委托给管理人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应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拟议事项需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6、投资限制
(1)合伙企业不得投资土地或房地产项目。
(2)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股份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为免疑义,前述交易行为不包括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中国法律和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所允许的方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配售的股份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证券交易行为。
(3)合伙企业不得进行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的其他投资行为。
7、管理费
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退出期内,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1%)。管理费应当由合伙企业按照年度预付,支付日为每年的第一(1)个工作日。
8、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分配给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出资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然后,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项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项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项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最后,收益分成。如有余额,则(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五、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结合公司在医药临床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