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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7 深市 泰格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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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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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070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
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2018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在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和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27,763股,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2,120,803股。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005,832股,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回购的股票,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57,266股。
3、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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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0,176,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57,266股后可参与
分配的总股数499,119,27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0000元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691,744.85元(含税) ,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
5.000000股,合计转增249,559,635股。
4、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0.349260元/股;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实际转增
股本总数÷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0.498943。
综上,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度权益分派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
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
盘价-0.349260元/股)÷(1+0.498943) 。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的规定,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500,176,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57,266股后总股数499,11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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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 (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0,176,5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49,736,17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2019年7月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
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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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12 叶小平
2 00*****145 曹晓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310,481 29.45 73,655,240 220,965,721 29.47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1,808,790 70.34 175,904,395 527,713,185 70.39
三、回购专户库存股 1,057,266 0.21 - 1,057,266 0.14
四、总股本 500,176,537 100.00 249,559,635 749,736,172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749,736,172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
为0.6298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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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15层
咨询联系人:李晓日
咨询电话:0571-8998679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