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47 深市 泰格医药


首页 公告 泰格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格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037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1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年度公司总经理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业绩达到年初制订的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与讨论”部分。公司独立董事曾苏、陈智敏、郑碧筠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72,183,931.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30,492.73元,2018年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00,035,307.4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56,484,158.9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10,702,290.44元,资本公积1,322,649,363.20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05,832股,按公司总股本500,176,537股扣减已回购股份7,005,832股后的股本493,170,705
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72,609,746.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数量为246,585,353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8,124,987.80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18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20,734,734.55元(含2018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06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218.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86%。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16年9月29日,FrontageClinicalServices,Inc向FrontageHoldingsCorporation(以下简称“方达医药”)借款250.87万美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本金折合人民币1,764.84万元,借款时点FrontageClinicalServices,Inc与方达医药不存在关联方关系,2017年6月方达医药投资FrontageClinicalServices,Inc20万美元,持股比例19.40%,因该资金拆借行为发生在公司投资FrontageClinicalServices,Inc之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拆借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承诺在该笔借款到期后将不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董事会认为,上述拆借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2019年度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壹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美斯达(上海)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美斯达(上海)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斯达”)净利润82,495,665.00元,2018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82,495,665.00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美斯达
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82,495,665.00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2,495,665.00元全部予以现金分配。分配后,美斯达未分配利润结余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英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杭州英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英放”)净利润15,007,204.51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杭州英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01.45元,2018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4,992,503.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14,992,503.0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92,503.06元全部予以现金分配。分配后,杭州英放未分配利润结余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嘉兴易迪希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嘉兴易迪希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易迪希”)净利润5,106,921.87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嘉兴易迪希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8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5,106,92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
5,106,921.8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106,921.87元全部予以现金分配。分配后,嘉兴易迪希未分配利润结余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益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杭州泰格益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益坦”)净利润4,012,750.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1,275.08元,2018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3,611,475.67元,加年初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