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8)020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301,013,932.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19,309.56元,2017年7月派发现金股利50,017,653.7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35,596,514.4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68,973,483.95元,资本公积1,268,895,127.68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500,176,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00,035,307.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