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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7 深市 泰格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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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7)050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1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40,651,982.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372,422.96 元,2016 年5 月派发现金股利47,074,105.9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51,391,060.54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1,664,457.61元,资本公积667,092,015.33元。为加快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工作进程、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把握公司发展机遇,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17年5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拟在2017年中期对2016年利润进行分配,提出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17年6月30日股本总数500,176,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017,653.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韩国DreamCISInc(. 以下简称“DreamCIS”)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约3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美斯达(上海)医药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度美斯达净利润69,013,912.87元,2016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69,013,912.87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美斯达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69,013,912.8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69,013,912.8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全部予以分配。分配后,美斯达未分配利润结余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英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度杭州英放净利润5,490,544.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9,054.48元,2016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4,941,490.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4,941,490.32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941,490.32元全部予以现金分配。分配后,杭州英放未分配利润结余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叶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晓春女士、ZHUANYIN女士、WENCHEN

先生、JUNGAO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JUNGAO(高峻)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陈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曹晓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由曾苏先生、郑碧筠先生、曹晓春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苏先生担任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陈智敏女士、曾苏先生、ZhuanYin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担任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叶小平先生、郑碧筠先生、SongLi 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董事长叶小平先生担任第三届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由郑碧筠先生、陈智敏女士、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碧筠先生担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晓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叶小平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牛津大学博士学历。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1999年3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医学注册部总监,2005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叶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122,733股,持股比例为26.82%。叶小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曹晓春女士,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执业药师、副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1992年8月至1994年8月任职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1994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开发部项目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泰格咨询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95,500股,持

股比例为9.44%。曹晓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ZHUANYIN女士,1965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复旦大学法律学士,马萨诸塞大学生物统计学理学硕士。有24年全球知名药企和CRO公司的生物统计和管理的工作经验,其中美国16年、中国/亚太地区8年。1993年6月至1995年7月任美国PAREXEL生物统计师,1995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美国阿斯利康制药公司,历任高级统计专家、美国乳腺癌产品统计部主管、生物统计部副总监、临床支持部门经理,2005年9月创立并

担任美斯达总经理。ZHUANYIN女士在新药审评的各个治疗领域,尤其是癌症领域,具

有独到的经验。ZHUANYIN女士是美国医药信息协会会员,曾在美国医药学杂志上发表

各类文章。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ZHUANYIN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52,000股,持股比例为1.83%。ZHUANYIN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SONGLI先生,1957年8月出生,美国、加拿大双重国籍,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分析

化学博士学历,长期从事医药研究和开发工作,在相关领域拥有超过25年的研究和管理

经验。先后在大山谷制药(GreatValleyPharceuticals)和惠氏制药(Wyeth)担任管理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