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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 2017) 054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泰格医药” 或“ 公司” ) 于2017年8
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的公司2017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 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
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人民币140,651,982.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72,422.96元, 2016年5月派发现金
股利47,074,105.9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51,391,060.54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81,664,457.61元,资本公积667,092,015.33元。 为加快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
目工作进程、 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把握公司发展机遇,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已于2017年5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拟在2017年中期对
2016年利润进行分配,提出的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7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
500,176,537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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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50,017,653.7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
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
意公司2017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