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6)063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增值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拟向在第二个行权期(2016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考核通过的4名计划对象发放第二期增值权共计294,216份,行权价格为15.27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简述
1、201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向7名非大陆居民员工授予股票增值权合计646,106份,确定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30.9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的议案》。
3、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增值权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授权日定为2014年8月13日,向7名非大陆居民员工授予646,106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30.94元。
4、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增值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拟向在第一个行权期(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2日)考核通过的4名计划对象发放第一期增值权共计294,216份,行权价格为15.37元。
5、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增值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拟向在第二个行权期(2016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考核通过的4名计划对象发放第二期增值权共计294,216份,行权价格为15.27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票增值权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计划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计划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率为276.30%,
高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
104.47%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满足行权条件。
3、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 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73,891,457.37元,2012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67,826,174.08元,2015年较2012
率不低于104.47%;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56.38/%,2015年度扣除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4.80%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1,904,666.09元,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2年
增长率为138.71%,高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的议案》规定
的124.80%的增长率。
5、股票增值权等待期考核条件: 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至
股票增值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归
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
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利润分别为69,865,603.79元和64,635,532.44元。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股票期权等待期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5,496,309.66元和
120,035,363.36元,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56,277,965.91元和
151,692,473.84;均高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为负,满足行权条件。
5、个人考核指标:根据《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 4名计划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
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计划对 条件。
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到C及以上级别,才
具备股票增值权本年度的行权资格。
三、股票增值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计划对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增值权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公司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2、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计划对象及可行权增值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
序 授予股票增值权 本期可行权
计划对象 职务 增值权总数
号 份数(股) 份数(股)
的比例
1 CHENYANHONG 高级总监 310,520 52.77% 155,260
2 ZHUCHENGLANG 医学专家 43,000 7.31% 21,500
副总监、
3 LUYUN 172,512 29.32% 86,256
研究统计师
4 SeungYoungChoi 医学经理 62,400 10.60% 31,200
合计 588,432 100% 294,216
3、本次可行权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15.27元。
4、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期限:行权期限为2016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参与本次增值权计划对象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的4名计划对象均满足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计划对象主体资格合格、有效。
2、监事会出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股票增值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本次可行权的4名计划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2016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2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94,216份。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