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4)095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情况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共计141.9177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27.085元。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3、本次15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141.9177万股股份均无禁售期。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4年11月27日为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日,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58名激励对象的141.917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5、2013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共计267.14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172名激励对象,同时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3年11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3年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7人,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272.98万份。同时,在公司公告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激励对象“杜小健”的姓名应披露为“杜晓健”,现相应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3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244.98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泰格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114。
8、2014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按2014年4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中“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调整为545.962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89.9626万份,预留部分为5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7.085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1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56万份,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6月10日,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0.9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调整为529.059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473.0598万份,预留授予数量为5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5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仍为10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14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超、杜晓健、郑碧婷、陈诚、吴超珺、高峻、沈喆、李晓娜、姜琳9人共计169,028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11月12日办理完毕。
二、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期权设定的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1月15日起,公司首次授予且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阶段。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15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条件,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 201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2.32%,高于《股票期
以201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26.06%的营业收入
不低于26.06%;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 增长率,满足行权条件。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201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94,747,420.40元,2012年度
公司净利润为67,826,174.08元,2013年较2012年公
司净利润增长率为39.69%,高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30.00%的增长率。
4、等待期考核条件: 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至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归属
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
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润分别为49,083,182.41元和46,040,182.02元。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4,056,536.93元和
88,608,282.03元,均高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为负,满足行权条件。
5、个人考核指标:根据《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 首次授予的16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离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 职等原因不能行使第一期股票期权,其余158名激
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到C及以上级别, 励对象2013年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
才具备股票期权本年度的行权资格。 条件。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前次公告一致性说明
2014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全部申请行权,行权人员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公告情况一致。
四、本次行权期间、行权数量、行权比例、行权价格及禁售期安排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行权期间为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11月14日。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行权比例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本期可行权数量
人员类别
(万份) 总数的比例(%) (万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在公司工作
473.0598 100% 141.9177
时间满三年的部分员工
(158人)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085元;
4、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本次15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141.9177万股股份均无禁售期。
五、本次行权缴款、验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