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3)016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发布
了《重要合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2-003号公告)。公司与默沙东(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及2012年11月8日签署捷诺维(磷酸西格列汀片)
上市后二型糖尿病临床试验的订单,订单金额为24,826,497.00元,预计合同总
金额为149,198,058.00元。
2013年3月25日,公司与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正式签署《Clinical
Service Agreement临床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72,760,500.00元。公司与
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订单中涉及的业务约定及法律关系都将由杭州默
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继承。
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均直
接或间接为Merck Sharp & Dohme Corp. (默沙东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
美国)所有。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 Pam Poon Cheng
2、注册资本: 10291.8万美元
3、成立时间: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
4、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化学制剂及化学原料药,提供医药营销策划咨询(医
疗诊断除外),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需行医许可证的除外),企业管理和技
术咨询服务。
5、 注册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864号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 、合同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捷诺维(磷酸西格列汀片)上市后二型糖尿病临床试验相关
服务外包
2、合同金额:人民币172,760,500.00元
3、付款方式: 遵守合同条款按期支付
4、合同生效日期:2012年8月31日
5、合同完成日期:预计 2015年1季度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预计《Clinical Service Agreement临床服务合同》将对公司2013-201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以下风险: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4、存在因客户调整试验方案,导致项目工期、规模调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