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通知(深证上〔2022〕14 号)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23 号)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南大光电”)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5,290,5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12,999,993.6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
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等收益并扣除银
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31,512,566.27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363,516,515.9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70,345,028.95 元。
(二)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887,979,462.27 元。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等
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6,690,385.03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2,402,064.7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2,267,782.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应按半年度、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及已投运项目的效益核算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原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南大”)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宁波南大、淄博南大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0985765 5,801,112.43
支行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0986818 38,976.59
支行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3050020020120100073363 50,595,236.65
开发区支行
南大光电(淄博)有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050020020120100073656 622,331.92
产业开发区支行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
份有限公司 301601 880003 91806 210,475,972.44
南大光电(淄博)有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30500 20020 1201 0011 0808 2,811,398.92
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270,345,028.95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70,345,028.95 元,其中在上表银行中活期存款余额为 225,345,028.95 元、定期存款余额为 45,000,000.00 元。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和控股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原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南大”)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会同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乌兰察布南大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分行 32250198823600005988 116,297,000.58
南大光电半导体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512908723710102 3,252,511.06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512912691810588 598,839.7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3050020020120100104491 268,810,730.37
开发区支行
南大光电(乌兰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布)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1102020329001040288 3,082,581.19
支行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32200109000000220038 226,119.62
合计 392,267,782.59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92,267,782.59 元,其中在上表银行中活期存款余额为
128,267,782.59 元,定期存款余额为 24,000,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