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6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品种包括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7、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而产生投资市场波动、投资收益不可预期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等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风险。通过合理规划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