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4日收到的证监许可【2021】1772 号文《关
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15,290,5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2,999,993.6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发行及
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A 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
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3,255,258.7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417,488.23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55,186,749.2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1,300.00 万元(含本数),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
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
1 光刻胶项目 66,000.00 15,000.00 15,000.00
1.1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41,000.00
15,000.00 15,000.00
1.2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25,000.00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 16,300.00 15,234.90
合计 112,300.00 61,300.00 60,234.9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到“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7.2%,期限为 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4、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投资理财产品等共取得29.17 万元收
益,截止 2021 年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投资 29,923.30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已使用金 未使用金 占比
额 额
1 光刻胶项目 15,000.00 0.00 15,000.00 100.00%
1.1 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15,000.00 0.00 15,000.00 100. 00%
1.2
2 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30,000.00 9,806.85 20,193.15 67.31%
3 补充流动资金 15,234.90 15,234.90
合计 60,234.90 25,041.75 35,193.15 58.43%
(1)光刻胶项目
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建设。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新冠疫情、客
户验证需求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项目所需的缺陷检测等关键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该项目
的建设完成期限由原计划 2021 年 12 月 31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项目已累计投入 45,316.28 万元,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宁波南大光电在 2021 年具体实施项目时,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采购的付款进度需要,优先使用了自有资金投入建设。本项目剩余资金缺口,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满足其投资需求。根据公司与宁波南大光电的约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将通过向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的方式进行,同时为了防止出现宁波南大光电以明显偏低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还约定了该等借款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2)扩建 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先机,抓住供不应求的市场机遇,公司通过电解槽的技术改造,解决了产能瓶颈,迅速提高产能。目前项目尚在建设期,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234.9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4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41.75
0.00
其中:2019 年 0.00
变更用途的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