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总股本增加至 422,181,441 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 款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406,890,845 元。 422,181,441 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和技术总监。 务总监和技术总监。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6,890,845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2,181,44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 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
第三十五
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 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
条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
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 ……
根据本款下列标准审议批准公司 根据本款下列标准审议批准公司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资助(含委托贷款)、租入或者租出资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
(公司受赠现金除外)、债权或者债务 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
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 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
事项,具体标准如下: 交易事项,具体标准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第四十条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第(十六)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款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但下列活动不属于前述交易事
项: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买、出售此类资产);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以
及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
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第四十条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第(十七)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款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 交易;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第四十一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
条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股东大会审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 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八)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 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股东大会审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涉 公司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形,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供担保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东大会审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外的担 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保事项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经出席股东大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过。 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