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大光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5 号)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1,257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于2012 年 8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 2012 年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太平洋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公司近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公司决定聘请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是依法成立并经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等业务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将承接原太平洋证券对公司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中信建投委派保荐代表人安源先生和欧阳瑭珂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太平洋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安源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证监会 6 号牌业务
从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电声股份 IPO、大参林 IPO、云从科技 IPO、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盈健医疗港股红筹上市、艾派克跨境并购美国 SSC 公司等。
欧阳瑭珂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参与和负责的主要项目有:澜起科技 IPO、上海瀚讯 IPO、格科微 IPO(联席主承销商)、兆易创新非公开发行、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乐普医疗 2014 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惠博普非公开发行、万达电影可转债、三联商社重大资产重组、国电南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烟台冰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金马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中船重工集团协议转让乐普医疗控股权等。